捐贈與道德-趙汗青醫生
捐贈與道德-趙汗青醫生 |
| 自由買賣器官 鄭凱甄割肝救鄧桂思 器官倘能自由買賣 又豈不讓更多人免於苦痛 無定向風 其手之機。"那是背離法治 走 桂思患了急性肝衰竭,換肝 割肝相救。這樁好人好事,溫暖人心 向人治專制11,即是奴役人民11之 鄧 方能活命。屍肝短缺.女兒 更讓立法會無須tes例。 路亞是以保障自由之道先不該隨便立 願意活體捐肝:奈何法定最 低捐贈器官年齡為十八歲 尚差三個月 無規矩不成方圓 法、諸事監管。一旦立法則趙汗青醫生不可輕言修 方足歲,女兒孝心不為法律所容,為了 十八歲的界線何以不能逾越?港大改。否則朝令夕改,人心 惶,無以言: 那三個月,社會上下一番熱議。 的盧寵茂教授道出箇中道理界線不是 經濟發展,遑論繁榮安定。 捐贈器官是大手術。有風險*立 隨便定的,而是前人累積了不知多少經 法原意是十八歲的成年人心智成熟。方 驗方以此為限;貿貿然拿走界線天曉得 鴕鳥政策 能不為唆擺,威迫 曉得衡量利害,為 會觸發什 麼後果?再者,為三個月而網 然而從這宗緊扣全城心弦的器官 買 不 自己的行 負責"然而心智成長之路漫 開一面,三個月零一天而又如何?難道 捐贈案來看,科學不斷演進,法律DO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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